休宁县人民法院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
时间:2015-08-14
为切实推动道德模范崇高精神进基层群众,充分发挥榜样感召人、影响人、带动人的重要作用,促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,休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要求,在全县城乡基层集中开展“道德模范在身边”学习宣传活动。
从7月起,休宁县人民法院以道德模范宣传展板的形式,对全国第五届道德模范王忠心、官东、王时期,以及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汪美红的道德模范事迹进行宣传。
展板制作新颖、色彩丰富、人物鲜活,分别从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篇幅介绍了道德模范事迹。全院干警被道德模范宣传展板吸引,在上下班时都会驻足观看、学习。
此举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,扩大先进典型的群体效应,使单个的凡人善举凝聚升华为感召广大干警的榜样,在法院营造了学习、宣传和争做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。(王颖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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